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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请假制度

时间:2023-06-10 00:47:10
大学请假制度(精选5篇)

大学请假制度(精选5篇)

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,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,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?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大学请假制度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  大学请假制度 篇1

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日常管理,规范学生请假销假行为,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,维护在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,根据《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》《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《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,结合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请假销假的日常管理。

第三条 学生请假销假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、保障学生权利、严格程序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
第四条 学校学生处负责学生请假销假管理的指导、协调与监督;学院负责学生请假销假管理的具体工作。

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应当按时参加学校培养方案规定和统一组织的活动,因故不能参加的,应当履行书面请假手续,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书面请假的,可事先用通信方式请假,事后及时办理书面补假手续,经批准后生效。

第六条 学生因病请假的,应当出具校医院诊断证明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书、病假证明等材料。

第七条 学生因事请假的,应当提供请假事由的证明材料。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。

第八条 学生因学校、学院委托办理公事,或者参加校内外竞赛、会议 ……此处隐藏4143个字……手续可委托班委代为办理,但须经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。

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事假应从严掌握,如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方可准假。学生在填写《请假条》前,须让其家长与辅导员联系并说明情况,销假时在《请假条》上要有学生家长的签名。

学生假满而未能返校时,应履行续假手续,续假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电话联系其辅导员并说明原因,得到同意后,方可由学生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,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。请假和续假的总天数不得超过本学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一。

请假手续应由学生本人办理。学生请假地如不在学校,应让其家长联系辅导员且得到批准后,方可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请假手续。

除特殊情况外,学生不得先休假再补假。

第四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离校应当请假。请病假应当有医疗单位证明,事假应当有家长证明。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;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,由系主管领导批准;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的由学生工作部批准;两周以上的,由主管院领导批准。

第五条 下列情况之一者,以旷课论处:

(1)不履行请假手续而离校者;

(2)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者;

(3)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;

(4)假满后不销假者;

(5)假满后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;

(6)请病假没有医院证明而不参加学习活动者;

(7)擅自离校而委托他人为自己请事假者;

(8)事后补假者(确有特殊情况,且持有有效证明经系领导同意者除外);

(9)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。

第六条 学生在双休日若班级、院系无集体活动,须向辅导员请假后,方可离校。但星期日晚自习前必须返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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